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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宪法学界座谈学习宪法修正案

1999-03-2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马兴宇 通讯员 张宝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来自首都政法院系、研究单位、人大及公检法机关的50多名宪法专家、学者,今天在北京法学会专题研讨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专家学者认为,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将产生历史性作用。

座谈会上,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肖蔚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叔文等资深宪法学者在回顾我国修宪的历史后指出,此次修宪,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不仅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思想地位,使之成为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南,而且是对我国20年来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肯定,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宪法修正案写进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也反映了我国治国方略的转变,标志我国进一步走上了法治化道路,这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宪法修正案中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取消“反革命活动”而代之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等处修改的积极意义,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与会者在座谈中指出,在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亟需做两件事:一是在全民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提倡认真学习、领会修正案的精神,以此指导改革和经济工作;二是提倡严格执行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尽快完善宪法保障制度,在全社会树立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的意识,形成人人崇尚宪法的良好风气,以切实确立宪法权威、发挥宪法在民主和法治进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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